同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及有关人员、军民干部及其家属的医疗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过程中,现役干部向文职人员及其家属转业的,也适用本条例。
记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不断增加。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决定了我军实施的“士兵免费医疗”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费医疗。请介绍《条例》中改善军人医疗的新政策?
负责人:新医疗政策大大提高了军队人员的医疗保障标准,明确了军队人员在军事医疗领域内的诊疗提供免费医疗保障;军队医疗机构在医疗设施、病房条件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待遇。本办法所称军事医疗范围,是指满足疾病治疗需要的诊疗用品、药品和医疗耗材的使用范围。其中,在“诊疗项目范围”方面,考虑到医疗技术的多样性和快速发展,规定军队人员的免费项目不会用尽,必然会落后。《条例》制定了反向目录,明确了军事人员自费需要化妆品、超标修理等非疾病诊疗等特殊医疗服务、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和其他特殊医疗服务;军事人员可免费享受其他医疗服务。在“用药范围”方面,《规定》明确执行军队医疗机构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乙类药品对军人免费。此外,他们还可以免费使用军事特需药品和军事医疗制剂。关于“医疗耗材使用范围”,《条例》借鉴了医疗保险医疗耗材管理的概念,对部分高价值医疗耗材实行免费配额:一是科学确定各类高价值医用耗材配额,确保市场绝大多数医用耗材在限额之内;二是军事人员可在限额内免费使用医疗耗材。如医疗耗材超出限额,差额由个人承担。例如,单腔心脏起搏器的上限为每台3.5万元,而目前单腔心脏起搏器的市场购买价格约为每台2.5万元。军人正常使用可以完全免费,如因个人原因4万元。如为人民币,个人需承担5000元的差价。
为了确保因战争受伤和患病的军人得到最好的治疗,《条例》明确,因战争受伤和战争期间患病的军人的诊断和治疗可以突破军队医疗范围的限制。例如,对于那些参加过伤残战、抢险救灾烧伤的官兵,他们的整形手术项目应该是免费的。
考虑到官兵特殊伤病的诊疗需要,《条例》明确规定,由军队收治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军队医疗范围以外的药品、医疗耗材,如因治疗需要、疗效肯定、无有效替代品的,也可以免费使用。
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过程中,现役干部转制为文职人员,带着社保卡到军队医院就医。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承担最低支付线以下的费用,全部自付,军队医疗费用免除。
记者:在国家大力推行分级诊疗政策的背景下,《条例》对军队人员的医疗救治有哪些安排?葡京官方官网